关于举办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浏览次数:49

 

关于举办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提高我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同时也为参加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决定于20135-6,举办我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我院非应届毕业生

二、赛程安排

(一)各系初赛(58日——69日)

各系按照大赛相关要求做好大赛组织和宣传工作,包括组织学生参赛,指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组织本系参赛作品评选。所有参赛选手须在省赛官方网站注册、报名并提交作品。

(二)全院决赛(610日——630日)

1、每个系推荐2优胜选手参加全院决赛。

推荐选手的作品于2013610日前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两份,要求为普通A4纸打印稿,黑白色)提交至就业科。选手提交书面文档必须有扉页,扉页填写参赛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学校、院系、班级、学号、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个人规划书内则不得出现涉及选手身份信息的内容,如必须出现时请以“*”代替。

2活动总结

各系于2013615日前将本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电子形式提交就业科。

三、奖项及评选

(一)职业规划之星

1、大赛将从计划、执行、展示等方面对参赛选手进行综合评比。

2、书面作品占30%。要求:作品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大方美观,创意新颖,正文部分不超过一万字。以思想性、创新性、真实性为主要评比标准,淡化文学性和艺术性。

3、现场陈述环节占40%。要求:通过演讲、实例展现等形式,表现参赛选手的个人素质。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4、专家提问环节占10%。要求:能准确领悟问题,全面、清晰做答。

5职业角色情境模拟占20%。要求:形式不限,要与自身规划的职业相关,能突出选手本人规划作品中的目标职业角色特点,能展现选手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以及职场新人的职业形象。本部分中选手的职业角色才艺应对达到自身的职业目标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最佳组织奖

1、按照大赛统一要求,做好本系初赛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2、各系初赛参加人数作为评选依据之一,以在省赛官网登陆注册并提交作品的学生数为准

3、对本系学生开展了系统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4、推荐的参赛选手在学院决赛中获得较好的成绩。

5、能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1、有扎实的职业规划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推进活动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辅导的参赛选手获得较好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外,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四)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即每位参赛者在其作品被公布和被告知获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永久性地、免费地、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媒体上使用、发表参赛作品。主办方可以将所有入选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发行,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任何机构与个人(包括获奖作品的作者)刊登、转载这些作品均需获得主办方的书面许可。获奖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公开发表的署名权。

(五)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励,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七)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八)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

(九)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主办方,但无权要求主办方返还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