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药品采购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587

 仪器、药品采购制度

1、熟悉各类物资的性能、用途、技术要求和市场价格。

2、密切与实验室保管员、实验员以及相关人员联系,做好年度采购计划,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3、多方面、多渠道了解所购各类物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情况,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4、熟悉采购业务,认真办理仪器设备和各类实验物品的采购工作,采购手续严格、规范,帐、物清楚。批量采购时经学院采购部门招标或议标进行,订立采购合同及采购清单,一份四份。分别用于验收、报销、系部留存等。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品种、规格、价格变化等,均应实施变更手续,须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少量的、临时调整的、总价不高的,须会同相关人员,二人一起采购。

5、积极配合保管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6、各实验室所需要的仪器、药品,应在当年的经费划拨前一个月由实验员将计划交采购员汇总,经采购员和保管员核实,上报年度采购计划,经系主任审核,报请院领导同意方可会同学院采购部门联系采购。

7、采购员应根据学校每年下达的经费额,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首先应保证当年的实验课教学。

8、由于实验内容变更,临时需用的仪器、药品,必须提前两周通知采购人员,并经主任同意,安排采购。